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 2005-11-01 发布人: 信息中心 来源: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次数: 7485

 

 

2000822,省政府以鲁政字[2000]222号文件批复同意《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批复强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研究和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适度开发土地资源,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并特别注意加强生态建设。到2010年,全市耕地减少量不得超过12.24万亩,其中建设用地不得超过9.18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0.58万亩;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276.79万亩,占现有耕地面积81%。中心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平方公里以内。

 

    一、规划的主要指标

    1、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达到350万亩以上;开发复垦耕地20.58万亩,耕地减少量控制在12.24万亩,耕地净增量为8.34万亩。

    2、扩大绿化面积,促进生态平衡,全市森林覆盖率由10.26%增加到20%,促进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转化。

    3、扩大牧草地面积和渔业水产水域面积,牧草地面积由4.97%增加到14.28%,大力开发滩涂、浅海水面,发展水产养殖。

4、到2010年,全市人口发展到2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5%(省政府批复的城市规划为50%),人均用地面积119.1平方米(国家规定不超过120平方米/人)。规划确定东营市中心城用地规模为65平方公里(此数为进行技术处理的基础上确定的,实际占地面积为84平方公里),新增用地27平方公里。比省政府批准的城市规划56平方公里多出9平方公里,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打下了基础,留有充足的余地和空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确定东城规划占地面积20平方公里,西城规划占地面积45平方公里。中心城城市人口54.4万人(包括6.4万人的暂驻流动人口),中心城人均用地119.5平方米,

     5、交通用地由20.26万亩发展到31.02万亩。主要是建成东营至青州、东营至博兴、东营至滨州、东营至沾化、盐窝至新户、国道220延伸至黄河大桥一级和二级公路;加宽改造潍坊至高青、辛河路黄河大桥至河口段一级公路和广北至青城、河口至孤岛、博新路八分场延伸至永安、孤岛等二级公路以及辛河路广饶至东营高速路。新修德龙铁路及大型编组站等。

6、水利工程用地新增48.48万亩。主要是新建南展、广北、永镇、高店、汀罗、史口、付窝、中夹等大型水库,改造胜利干渠、王庄总干及三条分干和麻湾引黄灌区及四干治理;开挖津港河,治理广利河、支脉沟、沾立河、挑河、广蒲沟;修复防潮堤等。实施黄河入海流路一期工程,治理北大堤顺六号路、南防洪堤、南展宽堤、临黄堤、河到治理、北汊改道和堵串工程等黄河治理。

二、规划的主要成果

    ()、主件:

      (1)《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2)《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说明》。

    ()、附件:

      (1)《东营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2)《东营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

      (3)《东营市城镇土地利用研究》;

(4)《东营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研究》;

(5)《东营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6)《东营市土地适宜性评价》;    

      (7)《东营市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同预留相衔接的专题研究》;

      (8)《东营市土地后备资源近期及远景开发规划》;

      (9)《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工作总结》。

    ()、图件:

      (1)东营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2)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东营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

      (4)东营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图;

      (5)东营市行政区划图;

      (6)东营市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示意图;

      (7)东营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规划全文:点击下载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