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和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6-23 发布人: 国家测绘局网站 来源: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次数: 4195

 

国家测绘局
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主题
和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总参测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司室:

今年8月29日是第四个 测绘法宣传日。为推动全社会都来关注、了解、支持测绘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及全社会对测绘成果的保密和测绘涉及国家安全的认识,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国家测绘局决定,自200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面向社会开展2006年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一、应征稿件要求

1、.应征稿件应标明主题(1条)和口号(1至10条)。

2、文字要简洁明快、响亮、易上口。主题、口号每条控制在20字以内。

3、主题和口号要围绕宣传贯彻《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测绘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等中心内容。

4、注明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5、提供历年测绘法宣传主题和口号(见附件),作为参阅资料,请不要重复。

二、奖项和奖励

主题征集设立一等奖一名,入围奖10名。口号征集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所有获奖个人将获得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纪念品一套。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局成立由行业管理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中国测绘宣传中心组成的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测绘宣传中心。此项活动得到了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北京灵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希望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征集活动。

联系人:杨忆兰

电话(传真):(010)6834661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0



附件:

2001-2005年《测绘法》宣传日主题、主要宣传用语

一、主题:

2001年主题: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制建设,促进测绘事业发展。

2002年主题:加强测绘法制建设,促进测绘事业发展,强化训练国家版图意识,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2003年主题: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

2004年主题:加强统一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测绘服务与保障能力。

2005年主题: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加强地图市场监管。

二、宣传用语:

1、学习贯彻《测绘法》,依法从事测绘活动;

2、从事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测绘法》;

3、加强测绘工作,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4、《测绘法》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5、加强测绘管理,维护国家安全;

6、基础测绘是国家公益性事业,依法做好基础测绘工作;

7、加强房屋面积测量的管理,维护房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加强测绘资质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

9、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0、依法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12、强化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13、保护测量标志,人人有责;

14、依法打击测绘违法行为,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

15、发展国民经济,测绘必须先行;

16、发展我国测绘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

17、从事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测绘法》;

18、版图、祖国、主权、尊严;

19、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正确使用中国地图;

20、爱祖国,识版图;

21、正确使用中国地图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22、强化版图意识教育,加强地图市场监管;

23、自觉维护国家版图尊严是爱国主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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